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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列席旁听工作的通知

各基层党委(直属党支部):

为进一步深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不断提高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质量和成效,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中办发[2017]9号)和《关于开展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列席旁听工作的通知》(吉宣明电[2021]56号),校党委拟对全校二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开展列席旁听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强化对二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督促指导,了解学习组织实施情况和实施效果,总结推广经验做法,推动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通过示范带动推进新时代理论武装工作,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以学促知、以知促行、以行促践,更好地筑牢建设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的共同思想基础。

二、工作安排

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由党委宣传部对全校各基层党委(直属党支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开展列席旁听。全程列席旁听各基层党委(直属党支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成员集体研讨,对学习情况现场不作点评。学习情况将作为基层党委(直属党支部)书记述职点评的一项重要内容。

各基层党委(直属党支部)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学习前请与党委宣传部取得联系,提前告知具体事项。

联系人:程力

联系电话:85582204


附件:kb官网院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列席旁听工作记录表


党委宣传部

2022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