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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b官网关于开展资产状况全面清查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根据《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吉林省盘活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吉财资〔2022980号)和《kb官网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试行)》(长理工资字〔20213号)的相关要求,学校决定于20221121日起,开展资产状况清查工作,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清查,摸清学校国有资产底数,明确权属,梳理资产管理的“痛点、堵点和难点”,摸清资产使用情况,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加强资产余缺调剂,有效盘活存量资产,合理配置资源,发挥资产使用效益,并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不断推进学校国有资产管理规范化进程。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清查工作,按规定时间节点,高质量完成清查工作,建议各单位组成资产清查工作小组,便于集中统一调度,研究解决问题,落实具体工作。

(二)做好宣传部署工作。各单位及时通知到每位在职教职员工,确保每位教职员工清查完成本人名下资产,对清查结果形成清查工作报告,对盘盈、盘亏资产要查明原因,提供证据并详细说明,经单位负责人确认签字后盖章报国有资产管理处。各单位要“边清查,边整改”,全面梳理低效闲置资产,并落实资产盘活工作。

(三)及时进行数据治理。各单位及时调整变动人员和资产的信息,确保人员与资产相一致,提前交接好临近退休人员资产,及时交接跨部门调动人员资产,及时变动资产存放地点,及时补打缺失资产标签,做到账账相符,账卡相符,账实相符。

(四)严肃工作纪律。各单位不得迟报、瞒报、漏报、隐匿国有资产清查结果,对在清查过程中玩忽职守、应付懈怠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将上报学校纪委,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职责分工

国有资产管理处为此次清查工作的牵头单位,负责制订清查方案,协调检查各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并进行清查数据的汇总、统计等工作。学校各单位负责本单位使用资产的具体清查工作,国有资产经营公司负责长期投资的清查,基建处负责在建工程的清查,科学技术研究院负责无形资产的清查。

四、具体安排

(一)清查安排

1.清查基准日。20221031日。

2.清查范围。在清查基准日之前占用的全部国有资产。

3.低效闲置资产盘活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优化在用资产、调剂、处置、共享、招租等方式。

(二)实施步骤及工作任务

1.工作部署。20221121日,各单位召开清查工作任务部署会。

2.全面清查。20221121日至20221212日,各单位对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形成清查工作报告及相关材料,于20221212日之前报送国有资产管理处。

3.随机抽查。在清查期间,学校将对2-3个单位资产情况进行抽查,对于各单位报送的房屋使用情况,国有资产管理处将于2023年全年进行核实,如实反映各单位房屋使用的真实情况,进一步提高学校房屋使用效率。

(三)提交材料清单

20221212日之前,各单位须提交国有资产管理处5项清查材料(详见附件)。

1.资产全面清查工作情况报告

2.资产清查汇总表

3.盘亏资产明细表

4.盘盈资产明细表

5. 房屋清查登记表(纸质版及电子版)

此次所填列的表格(表2345),各单位须保留原有格式。

五、联系方式

1.仪器设备事项联系人:神利群 联系电话:85582456

2.房屋清查事项联系人:宋磊 联系电话:85582507

3.邮箱:530724711@qq.com

4.办公地点:东校区校部办公楼417


附件:1.资产全面清查工作情况报告

2.资产清查汇总表

3.盘亏资产明细表

4.盘盈资产明细表

5. 房屋清查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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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