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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集中受理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及清理2017年度课题结题工作的通知》(吉教科研办字〔2023〕11号)《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吉教科研办字〔2017〕7号)《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鉴定结题实施细则》(吉教科研办字〔2017〕8号)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现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度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结题验收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需要提交的材料

申报结题课题负责人,须提交结题电子材料,要求如下:

(一)结题文件夹名称为“课题负责人姓名”;内含4个子文件夹,分别命名为“1.结题申请书”“2.结题报告”“3.研究成果及佐证材料”“4.过程性材料”;子文件夹里的文档均须为PDF格式,结题文件容量不超过50M。

(二)研究成果限报5项代表性成果,包括论文、著作、调研咨询报告等。研究成果按照重要性依次排列。

(三)成果为论文的,须提交论文原件的扫描件,包括封面、版权页、目录页(须将负责人姓名突出显示)及完整内文;成果为著作的,须提交著作封面、版权页、目录页的扫描件及著作原件1本;成果为调研咨询报告的,须使用中国知网“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系统”进行复制比检测,并提供检测报告,复制比不超过20%。

(四)过程性材料包括:立项通知书、申报评审书、开题报告书、研究方案及变更审批表等,均为原件的扫描件。变更审批表无教务处审批(盖章)视为无效。

二、时间要求

(一)按照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办通知要求,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工作上、下半年各组织一次,申请上半年结题的课题负责人需要在6月14日上午前持结题申请书到教务处审核签字盖章,上半年结题材料报送时间截止到6月16日,下半年学校集中受理结题材料提交时间是9月12日-9月16日,下半年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学校不再另行下发通知。

(二)2017年及以前立项课题申请结题需在《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登记汇总表》“备注”栏内注明“清理”;对限期内未完成研究任务的课题做终止处理,不再接收申报结题。

(三)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验收工作,并统一将《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登记汇总表》和各课题负责人申请结题相关电子材料于截止日期前发送至教学研究科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负责科室:教学研究科

联系人:刘俊杰

联系电话:85582385

办公地点:校部办公楼120室

邮箱:jyk@cust.edu.cn

 

附件:1.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申请书

    2.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登记汇总表

    3.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报告

 

 

 

教务处 

2023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