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新《安全生产法》培训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2021年10月24日,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一实验室发生爆燃引发火情,造成2人死亡,9人受伤。10月21日,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发生燃气爆燃,造成5人死亡。10月24日,辽宁省大连市瓦房店一居民楼发生燃气闪爆,造成2人死亡,7人受伤,事故极为惨痛,教训极为深刻。目前正值冬季,历来是安全事故多发时期,各种危险因素叠加,极易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安全生产工作,强化主体责任,提高安全意识,整改问题隐患,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现对组织开展新《安全生产法》培训活动,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强化责任
安全生产工作关乎人民群众生命及财产安全,各单位要提高认识,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强化“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的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把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作为提高政治站位、践行“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2021年9月1日,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正式实施,要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师生学习新《安全生产法》,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履行职责使命,强化责任担当,时刻把人民群众的安危放在心上,抓在手里。
二、关口前移,加强排查
各单位要针对冬季特点,按照新《安全生产法》中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要求,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开展风险辨识,完善制度流程,制定应急措施。要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隐患排查,重点加强对高层建筑、实验室、变配电、燃气用具及排烟罩、防雷设施、危险化学品、充电保洁车等危险场所、设施的检查巡查,对发现的问题隐患及时制定措施、明确人员、落实资金、限定时间予以彻底整改。
三、强化领导,落实责任
各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论述,树牢“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安全发展理念,按照“三管三必须”的要求,切实担负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层层抓好组织实施,加强指挥调度,逐级压实责任,定期研究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确保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实落细、取得实效。安全生产委员会将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提醒等手段,加快推进隐患整改,要把此次培训宣传开展情况纳入各单位安全生产绩效考核,对领导责任不落实、整治推动不力等问题,依法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
四、实施方法,具体要求
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组织或聘请具有专业资质培训机构的讲师,进行《安全生产法》新旧版本对比解读。
培训内容:讲解新修订《安全生产法》内容。
培训方式:视频讲解、PPT讲解或其它方式;可采取线上或线下集中授课。
各单位主要领导要落实责任,精心组织,靠前指挥,切实开展好宣传培训活动,并于2021年12月22日前将附件:《安全生产法培训记录表》(纸质版需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电子版发送到邮箱)报送到kb官网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联系人:赵梓涵 电话:85582119
电子邮箱:zhaozihan2008@qq.com
附件:《安全生产法培训记录表》
kb官网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1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