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NU

关于学校救护车报废处置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的相关规定,我校对符合报废处置条件的金杯牌救护车吉A-CM120,账面原值153,919.00元,购于2008年8月1日,申请销账处理,特此公示。

image001.jpg

image003.jpg